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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愛鞋,這從來不是新聞。
鞋櫃裡硬擠了近20雙鞋,剩下的,只能安靜躺在鞋盒裡,等哪天的想起,才露臉。
即便有這麼多選擇,我還是酷愛一雙楦頭略尖有著閃亮蝴蝶綴飾的包鞋。
別無其他,就是舒服。
就算是穿著它站上八小時,頂多腳腫脹,但也還能跑跳。
於是,整個冬天加初春,都是它。

一天,偶來的心意,換上另一雙舊鞋。
低矮跟配著簡單造型,其實剛好。
沒想到,上班途中先是腳後跟起了水泡,再來是窄小楦頭讓指頭脹紅了。
想像中的舒適感,破滅。
拖拉著腳走完兩小時拜訪行程,腳指頭已經拼命哀嚎,想衝破鞋尖。
原來,舊鞋不一定舒服。
舊鞋同樣需要適應期,需要磨合(腳跟被磨破一百遍)。
就跟試圖覆合的舊情人一般,曾經的默契似乎持續,又像錯覺。
談著笑著,猶如過往,卻總有新插曲,讓人退卻。
進退間再也熟悉不過,卻又陌生不過。
其實,舊情人不一定現在合適。

即使左腦清楚知道,右腦卻充耳不聞,還要欷噓還要試圖再穿這雙舊鞋。

才發現,眼裡的舊鞋,買來兩年間,只穿過一次。
也明白,不適腳是一開始的事實,勉強第二次還是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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